起源和发展
最初为吠陀教(公元前1500年至前1000年),中间经过婆罗门教(前1000年至公元400年),才逐步演化为印度教(公元400年至今)。虽然印度教和古代吠陀教、婆罗门教在崇拜的神灵、祭祀的形式和教派的划分等方面有所变化,但其本质没有改变,信奉的经典和基本信仰也没有改变。因此,吠陀教、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只是同一种宗教演化的三个阶段。
基本教义与信仰
印度教各派在最基本的教义和信仰方面是有共同点的。
1.承认吠陀权威
这是区分印度教与其他宗教的最根本标志。凡是印度教的派别,都必须承认吠陀经典的权威性,否则就不属于印度教。吠陀经典包括吠陀本集、梵书、森林书和奥义书等,被认为是天启,即“神的启示”。
2.梵我同一
这是印度教的宇宙观和人生观。起源于奥义书,8世纪商羯罗的吠檀多不二论则最终完善了这一理论。是印度教的主要信仰。
人的灵魂或本质“我”只是宇宙灵魂或本质“梵”在人体中的代表,两者同根同源同体,是同一不二的。认为,人的灵魂“我”,就是“梵”降临世界,在人体中的一种显现。“我”在人世间受到肉体各种欲望的束缚,但有恢复自己本来面目、还归于梵的要求。一个人要进行瑜伽修练,克服私欲,就可以使“我”从肉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,还原于梵;人的灵魂进而由此获得解脱,达到永生极乐的境界。
3.业报轮回
是印度教的根本教义之一,属于宗教伦理学的范畴。起源于奥义书,为各个教派所承袭。奥义书把人看作是小宇宙,认为小宇宙同大宇宙一样,也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部分。灵魂是人体中永生不灭的精神。人的死亡只是肉体外壳的断灭。一个人死后,他的灵魂摆脱了原来的肉体,可以在另一个肉体躯壳中复活或再生。“我”的这种生生死死的不断循环,就是“轮回”。
人死后将在什么样的躯壳中再生,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生前的行为,即“业”。“业”包括“身、口、意”三个方面,也就是行动、语言和思想。人的任何行为,都会引起“果报”,“果报”是绝对不能避免的。
4.精神解脱
印度教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精神的解脱,即灵魂的解脱。所谓“解脱”,是使人的精神或灵魂从生死轮回中,从肉体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,达到永生不灭、无限福乐的境界。
5.瑜伽修持
瑜伽修持是唯一的实现解脱的途径。瑜伽来自梵文的Yoga。按照《薄伽梵歌》的解释,瑜伽就是通过修练而使个人灵魂(小我)与宇宙灵魂(梵或大我)结合化一。
印度教的特征:
1.多种信仰与生活方式的综合体
和其他宗教相比,印度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意识形态和社会现象。
2.多神崇拜与一神崇拜相结合
这是印度教的一个突出特点。从表面上看,印度教有成千上万个神灵,号称有3300万个神灵,但多数印度教徒只崇拜一个天神,同时也不排斥其他神灵。所以是信仰多神的主神论。
3.实行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
印度教徒分别属于等级森严的社会集团,各集团之间互不通婚。古代印度教称这些集团为“瓦尔那”,意思为“种、族或类”,我国把它翻译为“种姓”。种姓制度是以明显的等级差别和种姓歧视为特征的。
4.注重宗教礼仪
婆罗门教强调祭祀万能。尽管印度教已经不再宣扬祭祀万能,但与其他宗教相比,印度教的礼仪崇拜还是非常严格的。古代一个印度教徒一生要举行16种圣礼仪式。现在礼仪已经大大减少,但出生礼、入法礼、结婚礼和丧礼仍然举办得非常隆重。